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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8月1日電 (李能文 劉賢)記者1日從重慶市第台東民宿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立案受理重慶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團)有限公司訴美國派拉蒙影業公司(ParamountPictures,Inc)、一九零五(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
  原告訴稱:為快速提升旅游品牌,原告與被告於2013年12月26日簽訂《合作協議》,約定以場景拍攝和臺詞體現武隆景區品牌和景觀,在《變形金剛4》電影畫面中以地標牌的方式醒目呈現“中國武隆”標識。合作協議簽署後,被告將其設計擬植入電影中的“中國武隆”效果圖發給原告,原告依約墊付了在景區的拍攝費用並支付480萬元。首映式上原告卻發現影片中沒有呈現“中國武隆”標識,導致普通觀眾從電影中無法得知武隆景區系外外接式硬碟景拍攝地之一。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侵犯其合法權益,構成合同違約,為此訴請法院:一是判令被告派拉蒙影業公司採取補救措施,在其出品的電影《變形金剛4》以DVD載體發行或在電視以及數字播放平臺播出該影片時加入並正確顯示“中國武隆”標識,以向全球觀眾提供一個正確載有“中國武隆”標識的特別版電影;二是判決退還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幣480萬元;三是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配合拍攝而封閉景區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400萬元、合理預期利益損失人民幣1200萬記憶體元;四是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為維權而支出的律師費、召開新聞發佈會費等合理費用及本案訴訟費用。
  重慶市三中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的起訴符合房屋買賣受理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決定立案受理。  (原標題:“武隆景區”訴“變形金剛4”合同糾紛案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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